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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缘-宝贝

我是一头小八哥,女,六岁。

我叫「宝贝」,却给主人郑雅玲遗弃。

----她的新欢对狗毛敏感,男友和宠物,二选一,我被牺牲。

不怨是不可能的,我日夜诅咒他们早点分手。

主人把我送给前度翁凯歌。

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,翁凯歌为什么会接收我----她怕狗。

翁凯歌第一次把我抱在怀里,我感觉到她的手一直在抖。

我故意咧着牙齿,她吓得几乎把我扔在地上。

但她对我很好。

她给我添置了一个很漂亮的狗窝和一篮子玩具。

还读了一大堆「新手养狗指南」、「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」、「快乐狗奴才」绪如此类的书籍。

甚至报名上训练班----「宠物美容班」、「狗零食製作班」、「狗狗健身班」……

更早晚带我散步,风雨不改。

她用尽方法,讨我欢心。

我不是不感动,却故意表现恶劣。

----随处大小便、半夜乱吠、咬坏她的皮鞋、手提包、身份証……

我自暴自弃,寧愿她早点把我送去「爱护动物协会」,让我被人道毁灭,早登极乐。

我对人类已完全失去信心,知道自己不过是可被随时遗弃的物件。

所有宠爱亲吻抚摸甜言蜜语都是一时兴之所至,当不得真。

奇怪的是,我表现越差,翁凯歌待我越好。

「……你心里难受,我知道……」她抱着我,把头搁在我头顶上:「不要紧,有我陪着你……」

翁凯歌的心事,瞒不过我。

----她心里仍然爱着郑雅玲。

两年前,她们邂逅、相恋;才半年,郑雅玲便提出分手。

自此之后,翁凯歌选择当个旁观客,默默守护郑雅玲的幸福。

像这次接收我,她知道郑雅玲为难,便自动请缨,浑忘了自己本身怕狗。

她的深情,感动了我。

我变得乖巧、顺从、黏人。

一人一狗,相依为命。

「我和艾力分手了。」这天,郑雅玲来到,跟翁凯歌说:「我们復合吧!」

「什么?」翁凯歌一脸不可置信。

郑雅玲间间地说:「这么多人,来来去去,还是觉得你最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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